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硬體委外合約資安宣導

公告類型: 重要宣導
點閱次數: 59
為保障本校師生之資訊隱私及個資安全,凡涉及事務機、印表機、監視系統等具資料儲存功能之硬體設備,於簽訂委外維護契約時,應明定下列資安規範:

資安要求事項:
一、廠商執行維護作業時,不得未經同意存取、複製或留存本機關之資料。
二、廠商不得將本契約之維護作業再行轉委由第三方執行,除經本機關書面同意外。
三、廠商於執行過程中,如發現資通安全事件或異常情形,應立即通知本機關並配合處理。
四、涉及設備更換、維修或報廢時,廠商應確保設備內儲存資料已妥善清除或銷毀。
五、本機關得視需要對廠商之維護作業進行查核。

本圖片由google Gemini AI繪製,僅用於資訊安全相關宣導。
發布日期: 2026/05/14
發布人員: 范錫輝